栏目:mu 查看: 2
指一个字也不认得。
出处:清・顾炎武《与友人论门人书》:“矧纳赀之例行,而目不识字者可为郡邑博士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文盲。
即“目不识丁”。见“目不识丁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目不识丁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目不识丁”原作“不识一丁”。据《旧唐书・卷一二九・张延赏列传》载,唐代时,张弘靖被任命为幽州节度使,掌管幽州地方的军政。当他前往幽州上任时,当地百姓夹道观看,看到他乘著轿子走在军队之中,大家都非常惊讶。因为当地的将军都是与士兵一同日晒雨淋,从不坐轿子的,因此对他产生不好的印象。又因幽州为安禄山之乱的发起地,人民向来强悍尚武,张弘靖想改善当地的民风,便毁坏安禄山的坟墓,此举更引起当地人民的反感。他的两个从官韦雍、张宗厚行为嚣张跋扈,常吃喝玩乐直到深夜,喝醉酒还要大队人马护送他们回家,烛火照得整条街通亮。看到不满意的事就乱骂大叫,还对士兵说:“现在天下太平,你们会拉弓射箭有什么用?还不如去认识一个『丁』字来得有用!”因为“丁”字是很容易认识的字,如果连“丁”字都不认识,那就接近文盲了。所以这句话不但夸赞了自己,也取笑了长于武艺的兵士。使得士兵们相当地气愤,对他们深恶痛绝。后来“目不识丁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比喻不识字或毫无学问。
01.清・顾炎武〈与友人论门人书〉:“矧纳赀之例行,而目不识字者可为郡邑博士。”
not to know A from 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