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息:平息;宁:安定。
指调解纠纷;使事情平息下来;使人们平安相处。
出处:南朝・宋・范晔《后汉书・章帝纪》:“其令有司,罪非殊死且勿案验,及吏人条书相告,不得听受,冀以息事宁人,敬奉天气。”
用法:联合式;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含褒义。
例子:我承认我是抱着“息事宁人”的苦衷来接受它的。(闻一多《四杰》)
正音:“事”,读作“shì”,不能读作“sì”;“宁”,读作“níng”,不能读作“nìng”。
辨形:“事”,不能写作“是”。
谜语: 防患未然安全操作 (谜底:息事宁人)
宁,通“宁”。“息事宁人”即“息事宁人”。见“息事宁人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息事宁人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汉章帝(公元56∼88),名烜,明帝第五子,素好儒术,建初四年(公元79)召诸儒在白虎观讲论五经异同,令班固等据以作成《白虎通义》;又诏曹褒定汉礼一百五十篇。政事按光武、明帝遗规,安定社会,发展生产。史家将他与明帝媲美,两朝合称“明章之治”。章帝为人宽厚,一改明帝苛察,禁用钻凿之类的酷刑。章帝曾下诏,命令所有的官员,如果人民不是犯了死罪,就不需要查验其罪,如果是官吏之间互相告发,一律不得受理,为政以不得生事扰民为重点。后来“息事宁人”演变为成语,用来指平息纷争,以使彼此相安。
01.清・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・卷二三・滦阳续录五》:“畏鬼者常人之情也,谬答以畏,可息事宁人。”
make concessions to avoid trouble
争(あらそ)いを鎮(しず)めて人々(ひとびと)を安心(あんしん)させる
réconcillier les deux parties en conflit(faire des concessions pour régler un différend)
замять дело(примиренчеств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