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犹正本清源。
出处:《旧唐书・高祖纪》:“欲使玉石区分,薰莸有辨,长存妙道,永固福田,正本澄源,宜从沙汰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例子:观《春秋》之所书,然后正本澄源之意可得而知矣。明·刘基《春秋明经·公朝于王所仲孙羯会晋韩不信云云城成周》
犹“正本清源”。见“正本清源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正本清源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正本清源”原作“清原正本”。汉代的史学家班固,曾在《汉书》的〈刑法志〉中讨论国家的刑法制度,认为当时的法律有许多不合宜的地方,处刑的轻重常拿捏不当,重者太重,死刑人数过多;轻者太轻,无法达到遏止的效果。在这种情况之下,无法遏止轻犯者作恶,官吏又每每以斩大盗建立威信,结果社会依然混乱。原因除了礼乐教养的缺乏外,就是刑法制定不当的后果。所以班固认为必须要从源头开始清理、从根本开始整顿,也就是从检讨刑法制度做起,修改不当的法令,重新衡量罚则的轻重,才能使社会达到真正的安定,人民有安乐的生活。后来“正本清源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比喻澈底改革以解决问题。出现“正本清源”的书证如《晋书・卷三・武帝纪》:“思与天下式明王度,正本清源,于置胤树嫡,非所先务。”
01.《旧唐书・卷一・高祖本纪》:“欲使玉石区分,薰莸有辨,长存妙道,永固福田,正本澄源,宜从沙汰。”
02.明・刘基《诚意伯文集・春秋明经・卷一九・公朝于王所仲孙羯会晋韩不信云云城成周》:“观《春秋》之所书,然后正本澄源之意可得而知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