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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指国君专行赏罚,独揽威权。后用以形容妄自尊大,滥用权势。
出处:语出《书・洪范》:“惟辟作福,惟辟作威,惟辟玉食。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指独断专横。
例子:仆固情恩岂有反状!皆由尔鼠作福作威,惧死不敢入朝。《旧唐书 周智光传》
犹“作威作福”。见“作威作福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作威作福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作威作福”原作“作福作威”。周武王灭殷朝后二年,前往拜访箕子,请教如何制定为政的基本规范。箕子回答一共有九类大法,分别是:五行、敬用五事、农用八政、协用五纪、建用皇极、乂用三德、明用稽疑、念用庶征、向用五福,威用六极。其中第六类的“三德”,一是正人的曲直,二是刚强能立事,三是和柔能治,用这三种德行来治理人民。只有君主拥有赏赐臣下、使用刑罚、享受美食的权利。臣子则没有这些权利,否则将会给家里带来灾祸,还会危及国家安全。箕子所说的这段话见载于《书经・洪范》,后来“作威作福”这句成语,就从原文“臣无有作福、作威”演变而出,用来指仗著权势欺压别人。
01.《书经・洪范》:“惟辟作福,惟辟作威,惟辟玉食。臣无有作福、作威、玉食。臣之有作福、作威、玉食,其害于而家,凶于而国。”(源)
02.《史记・卷三八・宋微子世家》:“臣有作福作威玉食,其害于而家,凶于而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