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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:取得,获得。
得了一寸,还想再进一尺。比喻贪得无厌。
出处:《清史稿・食货志》:“小民惟利是图,往往得寸思尺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指贪心。
犹“得寸进尺”。见“得寸进尺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得寸进尺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战国末期,秦、韩、赵、魏、齐、楚、燕七雄争霸,其中秦国经商鞅变法之后,势力发展最快。秦昭王开始图谋吞并其他六国,以统一天下。昭王三十六年,准备以穰侯领军,越过韩、魏两国而伐齐。但当时秦国的策士范雎以为此法不可行,便阻止秦国的进攻,并向昭王献上“远交近攻”的策略。他说:“现在齐国势力算是强大,离秦国又很远,攻打齐国,军队必须要经过韩、魏两国,这就已经不符兵法了,而且如果出兵过少,难以取胜;出兵过多,又有伤国力。即使打胜了,齐国的土地必须越过韩、魏两国才能到达,距离如此遥远,根本也很难守住,所以不如采『远交近攻』的策略,慢慢向外拓展,如此所得的一寸一尺土地,都将稳稳当当地为大王您所拥有,就能逐渐统一天下了。若舍此法而偏偏要去攻打相隔遥远的国家,那不是很荒谬的一件事吗?”秦昭王听了以后,便采用范雎的策略,积极向东侵略,果然在许多战役中取得胜利,迫使另一强国楚国数度迁都,为秦国的统一大业立下基础。在范雎劝谏秦王的话中有“得寸则王之寸,得尺亦王之尺也”,本是指攻打所得土地,每一寸、每一尺都掌握在秦王手中,后来“得寸进尺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但语义有所差异,指的是为得到一些利益,即想进而获得更多利益,用来比喻贪得无厌。
01.《清史稿・卷一二三・食货志四》:“小民惟利是图,往往得寸思尺。”
Give him an inch and he'll take a mile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