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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“愤世嫉俗”。见“愤世嫉俗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愤世嫉俗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愤世嫉俗”原作“愤世嫉邪”。韩愈(公元768—824),字退之,唐朝河阳人。尊崇儒术,排斥佛老,通六经百家之学,创作颇多,各种体裁的作品,都有卓越的成就。他个性耿直,直言极谏,因而一再的被贬官,但不论治理那个地方,总是留下很好的治绩,深受百姓爱戴。在宦海上的浮沈,以及外在环境的影响,常让他有志不得伸,因此藉著文字,把志向和生命发挥到极致,主张文章要言之有物,要有充实的思想内容,一扫南北朝以来形式主义为主的浮华文风。带动了文学上的改革,不仅影响了当代,也深深影响了后来的宋代,振兴了散文,称之为“古文运动”。这一篇是韩愈抒发对社会、人性的看法,提到有一个姓谈的书生写了一篇〈崔山君传〉,对不合理的社会现状,表达了愤恨,以及憎恨邪恶的势力,似有著隐遁的决心。而这个部分让他觉得一般人很少能够不与禽兽异物相同,而将人类应有的性情发挥到极致的。韩愈对人生所抱持的态度是属于入世的,因为遵行儒家思想,对于社会应当贡献己力,而非佛老那种出世、无为的消极生活态度。后来“愤世嫉俗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形容对痛恨腐败的社会现状及庸俗世态的痛恨。
01.宋・李觏〈与章秘校书〉:“其辨说骎骎到义理,愤世疾恶,有大丈夫之芒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