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齐
思齐大任,文王之母,思媚周姜,京室之妇。大姒嗣徽音,则百斯男。
惠于宗公,神罔时怨,神罔时恫。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
雝雝在宫,肃肃在庙。不显亦临,无射亦保。
肆戎疾不殄,烈假不瑕。不闻亦式,不谏亦入。
肆成人有德,小子有造。古之人无斁,誉髦斯士。
惠于宗公,神罔时怨,神罔时恫。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
雝雝在宫,肃肃在庙。不显亦临,无射亦保。
肆戎疾不殄,烈假不瑕。不闻亦式,不谏亦入。
肆成人有德,小子有造。古之人无斁,誉髦斯士。
作品赏析:
《大雅·思齐》全诗二十四句,毛传将其分为五章,前两章每章六句,后三章每章四句。郑玄作笺,将其改为四章,每章均为六句。相比较而言,毛传的划分更为合理,故后代大多从之。
首章六句,赞美了三位女性,即“周室三母”:文王祖母周姜(太姜)、文王生母大任(太任)和文王妻子大姒(太姒)。但其叙述顺序却并非按世系进行,而是先母亲,再祖母,后妻子。马瑞辰对此分析曰:“按‘思齐’四句平列。首二句言大任,次二句言大姜。末二句‘大姒嗣徽音’,乃言大姒兼嗣大姜大任之德耳。古人行文自有错综,不必以思媚周姜为大任思爱大姜配大王之礼也。”(《毛诗传笺通释》)
《毛诗序》谓此诗主旨是“文王所以圣也”,欧阳修亦曰:“文王所以圣者,世有贤妃之助。”(《诗本义》)按此之意,文王是由于得到其母其妻之助而圣,所以此诗赞美“文王所以圣”即是赞美周室三母。但整首诗只有首章言及周室三母,其余四章片言未提,正如严粲所云:“谓文王之所以得圣由其贤母所生,止是首章之意耳。”(《诗缉》)毛传和郑笺是将首章之意作为全诗之旨了。其实此诗赞美的对象还是文王,赞美的是“文王之圣”,而非“文王之所以圣”。首章只是全诗的引子,全诗的发端,重心还在以下四章。
二章六句,包含两层意思。前三句承上而来,言文王孝敬祖先,故祖神无怨无痛,保佑文王。后三句言文王以身作则于妻子,使妻子也像自己那样为德所化;然后又作表率于兄弟,使兄弟也为德所化;最后再推及到家族邦国中去。这三句颇有“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”的意味。毛传将此章第四句“刑于寡妻”的“刑”训作“法”,郑玄笺曰:“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,至于宗族。”除此诗外,“刑”在《诗经》中还出现五次,共有两种解释:一为名词的“法”,一为动词的“效法”。此诗的“刑”是动词,所以还是解释“效法”为好,况且郑玄所说的“礼法”是后起的概念,恐非文王时就有。“刑于寡妻”即“效法于寡妻”,也就是“被寡妻所效法”,所以“刑”逐渐又引申为“型”,即典型、模范,此诗用的就是这个意思。
从第三章开始,每章由六句转为四句。第三章的前两句承上章的后三句而来,以文王在家庭与在宗庙为典型环境,言其处处以身作则,为人表率。后两句“不显亦临,无射亦保”进一步深化主题。“不显”一词在《诗经》中还有十一见,其中十处作“丕显”(即很显明)解,唯有《大雅·抑》“无日不显,莫予云觏”作“昏暗、不明亮”解,意即:莫说因为这里光线昏暗而无人能看见我。朱熹《诗集传》释曰:“无日此非显明之处,而莫予见也。当知鬼神之妙,无物不体,其至于是,有不可得而测者。”此诗的“不显”亦是这个意思。《诗集传》释此句曰:“不显,幽隐之处也……(文王)虽居幽隐,亦常若有临之者。”也就是说此句意谓:文王即使身处幽隐之处,亦是小心翼翼,而不为所欲为,因为他觉得再幽隐的地方也有神灵的眼睛在注视着。此处甚有后代“慎独”的意味。第四句的“无射”在《诗经》中凡三见,其他二处均作“无斁”解,此处恐亦不例外。“无斁”是无厌不倦之意。“无射亦保”的“保”即《大雅·烝民》“既明且哲,以保其身”的“保”,全句谓文王孜孜不倦地保持美好的节操。
如果说第三章言文王“修身”的话,那么最后两章就是“治国”了。第四章的前两句“肆戎疾不殄,烈假不瑕”,谓文王好善修德,所以天下太平,外无西戎之患,内无病灾之忧。诸家有关“瑕”、“殄”二字的解释五花八门,繁不胜繁。其实这二字意义相近,《尚书·康诰》有“不汝瑕殄”,“瑕”“殄”并称,孔安国传曰:“我不汝罪过,不绝亡汝。”可见二字均有伤害、灭绝之义。第四章后两句“不闻亦式,不谏亦入”各家的解释亦是五花八门,越说越糊涂,还是《诗集传》说得最简单明了:“虽事之无所前闻者,而亦无不合于法度。虽无谏诤之者,而亦未尝不入于善。”
最后一章不难理解,主要讲文王勤于培养人才,只是最后一句“誉髦斯士”,稍有争议。高亨《诗经今注》说:“‘誉髦斯士’,当作‘誉斯髦士’,‘斯髦’二字传写误倒。《小雅·甫田》:‘燕我髦士。’《大雅·棫朴》:‘髦士攸宜。’都是髦士连文,可证。”其实不必这样推断。“誉”是好的意思,“髦”是俊的意思,在此均用作动词,“誉髦斯士”就是“以斯士为誉髦”。
首章六句,赞美了三位女性,即“周室三母”:文王祖母周姜(太姜)、文王生母大任(太任)和文王妻子大姒(太姒)。但其叙述顺序却并非按世系进行,而是先母亲,再祖母,后妻子。马瑞辰对此分析曰:“按‘思齐’四句平列。首二句言大任,次二句言大姜。末二句‘大姒嗣徽音’,乃言大姒兼嗣大姜大任之德耳。古人行文自有错综,不必以思媚周姜为大任思爱大姜配大王之礼也。”(《毛诗传笺通释》)
《毛诗序》谓此诗主旨是“文王所以圣也”,欧阳修亦曰:“文王所以圣者,世有贤妃之助。”(《诗本义》)按此之意,文王是由于得到其母其妻之助而圣,所以此诗赞美“文王所以圣”即是赞美周室三母。但整首诗只有首章言及周室三母,其余四章片言未提,正如严粲所云:“谓文王之所以得圣由其贤母所生,止是首章之意耳。”(《诗缉》)毛传和郑笺是将首章之意作为全诗之旨了。其实此诗赞美的对象还是文王,赞美的是“文王之圣”,而非“文王之所以圣”。首章只是全诗的引子,全诗的发端,重心还在以下四章。
二章六句,包含两层意思。前三句承上而来,言文王孝敬祖先,故祖神无怨无痛,保佑文王。后三句言文王以身作则于妻子,使妻子也像自己那样为德所化;然后又作表率于兄弟,使兄弟也为德所化;最后再推及到家族邦国中去。这三句颇有“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”的意味。毛传将此章第四句“刑于寡妻”的“刑”训作“法”,郑玄笺曰:“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,至于宗族。”除此诗外,“刑”在《诗经》中还出现五次,共有两种解释:一为名词的“法”,一为动词的“效法”。此诗的“刑”是动词,所以还是解释“效法”为好,况且郑玄所说的“礼法”是后起的概念,恐非文王时就有。“刑于寡妻”即“效法于寡妻”,也就是“被寡妻所效法”,所以“刑”逐渐又引申为“型”,即典型、模范,此诗用的就是这个意思。
从第三章开始,每章由六句转为四句。第三章的前两句承上章的后三句而来,以文王在家庭与在宗庙为典型环境,言其处处以身作则,为人表率。后两句“不显亦临,无射亦保”进一步深化主题。“不显”一词在《诗经》中还有十一见,其中十处作“丕显”(即很显明)解,唯有《大雅·抑》“无日不显,莫予云觏”作“昏暗、不明亮”解,意即:莫说因为这里光线昏暗而无人能看见我。朱熹《诗集传》释曰:“无日此非显明之处,而莫予见也。当知鬼神之妙,无物不体,其至于是,有不可得而测者。”此诗的“不显”亦是这个意思。《诗集传》释此句曰:“不显,幽隐之处也……(文王)虽居幽隐,亦常若有临之者。”也就是说此句意谓:文王即使身处幽隐之处,亦是小心翼翼,而不为所欲为,因为他觉得再幽隐的地方也有神灵的眼睛在注视着。此处甚有后代“慎独”的意味。第四句的“无射”在《诗经》中凡三见,其他二处均作“无斁”解,此处恐亦不例外。“无斁”是无厌不倦之意。“无射亦保”的“保”即《大雅·烝民》“既明且哲,以保其身”的“保”,全句谓文王孜孜不倦地保持美好的节操。
如果说第三章言文王“修身”的话,那么最后两章就是“治国”了。第四章的前两句“肆戎疾不殄,烈假不瑕”,谓文王好善修德,所以天下太平,外无西戎之患,内无病灾之忧。诸家有关“瑕”、“殄”二字的解释五花八门,繁不胜繁。其实这二字意义相近,《尚书·康诰》有“不汝瑕殄”,“瑕”“殄”并称,孔安国传曰:“我不汝罪过,不绝亡汝。”可见二字均有伤害、灭绝之义。第四章后两句“不闻亦式,不谏亦入”各家的解释亦是五花八门,越说越糊涂,还是《诗集传》说得最简单明了:“虽事之无所前闻者,而亦无不合于法度。虽无谏诤之者,而亦未尝不入于善。”
最后一章不难理解,主要讲文王勤于培养人才,只是最后一句“誉髦斯士”,稍有争议。高亨《诗经今注》说:“‘誉髦斯士’,当作‘誉斯髦士’,‘斯髦’二字传写误倒。《小雅·甫田》:‘燕我髦士。’《大雅·棫朴》:‘髦士攸宜。’都是髦士连文,可证。”其实不必这样推断。“誉”是好的意思,“髦”是俊的意思,在此均用作动词,“誉髦斯士”就是“以斯士为誉髦”。